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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须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4-15 13:07:14  浏览:

为方便同学们办理就业手续,现将有关政策规定简要整理告知如下:

一、如何办理就业(接收)及落户手续
    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到机关、企、事业等有人事管理权单位就业的,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
    用人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的,如到三资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非国有单位就业的及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可与社会上人事代理机构(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和落户手续,不在福州工作或还未落实单位的同学,也可与福州人事代理机构(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和落户手续。
  ()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所需材料:用人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落户提供材料: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页,一寸黑白照二张,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操作流程:
1被非国有单位接收或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2就业办报省毕业生就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3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或《审批表》列入就业计划,开取《就业报到证》。学生在校领取《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人事代理机构报到,交纳代理费;
5签订《集体户管理协议》提供落户材料;
6完成落户,办妥人事代理关系。
二、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运用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事务代理服务,其主要内容有:
 1、提供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提供为委托单位进行人才规划,制定建立人事管理制度;
 3、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代为招聘、引进所需的人才,包括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事宜。
 4、为委托对象管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
 5、代委托对象办理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6、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和评审申报;
 7、受理委托代理人员的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整、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等;
 8、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如公证材料、出国政审;
 9、办理党员关系调转、预备党员转正等。
三、办理待就业毕业生就业手续
       离校时持“待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填写协议书,并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接收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证》转签手续,凭转签的《报到证》等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就业后一年内因特殊原因,申请调整就业单位的,填写《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调整表》(附就业协议书),按如下程序办理调整手续:
(一)跨省调整,省属、中央在闽单位之间,市县属单位调整到省属、中央在闽单位的,报省人事厅核准。
(二)省属和中央在闽单位调整到市县属单位及市县属单位之间调整的,报现接收单位所在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五.《报到证》遗失补发
    毕业生遗失《报到证》,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办时呈报如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10个工作日后受理)③学校就业部门证明(已就业的须附用人单位意见)④个人申请报告⑤设区市人事局意见,经核实,由发证机关于遗失声明一个月后予以补发。
六.什么叫报到证?什么叫转正定级?
    报到证是由人事厅或人事局开出的确认毕业生分配到哪里的一种凭证;转正定级是指大中专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转正,核定级别手续,并在人事代理的有效期内按期调整档案工资。毕业生应在规定期间内持报到证到相关单位(或人才代理机构)报到,才不会影响到调整档案工资。
七、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就业协议书是指毕业生就业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协议;而劳动合同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关系的一种合同;最根本的区别是:协议书在就业时签订,正式报到后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比就业协议书详细;如员工福利待遇等等。
八、其他相关政策
      所接收单位有人事代理权或档案放人才代理机构的同学第二年评技术员职称、第三年评初级职称、第五年评中级职称,同时,开始计算工龄、档案工资等;未办理的同学开出的报到证为待就业,将不享受职称评定等待遇,同时,到毕业当年年底(1231日)还未落实单位的同学人事部门将转给劳动部门按失业人员处理。
备注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是指: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毕业生须与社会上人事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档案托管。
备注2录用到党政机关及参照执行公务员条例的群团单位的毕业生,凭政府人事部门开具的《录用国家公务员通知书》,填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附推荐表原件,报相应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备注3根据档案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能持有档案,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到时学校将户籍档案迁回生源所在地。
备注4个人如需办理行业、公证、出国政审等手续的,需在办理转档手续后才予受理。
九、到厦门就业的毕业生,急需或紧缺专业在610日前报批,岛外单位签三年以上的就业合同的930日前报批,具体可登录厦门市人事网站见厦门市的相关规定。
十、根据上述内容,毕业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已有就业意向的同学应尽快将用人单位接收函带(寄)回学院,单位有人事接收权的应尽快与单位签定协议书或填送审批表;单位无人事接收权的应尽快确定人才代理机构,并填写协议书。协议书、审批表或接收函应尽量在610日之前上交学院,以免耽误上报人事厅。
  2、毕业生要配合学院做好就业登记工作,将就业情况告知辅导员填入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就业类型包括(1)已签约、2)有接收函、3)灵活就业、4)升学、(5)出国出境、6)意向就业、7)暂不就业、8)待就业),按人事厅要求,有意向就业(有单位接收,但无签约或接收函)单位、待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学生要填写意向就业登记表待就业登记表、和灵活就业登记表等相应的表格,以备人事厅查证。
 3、所有毕业生要填写“毕业生就业档案表”,并有本人签名确认,档案由就业办代放人才中心的同学,离校时应交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注: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一栏暂不填写),1寸黑白照2张,父母亲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理费等,领取报到证时(时间7月份具体时间见就业网站通知)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4、因办理报到证需由人事厅统一安排,估计到20067月中旬才能发放,请同学们定期或不定期登录学院就业网站或根据各系的通知,了解就业报到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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