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服务(首山7间店面重审)采购结果公示

来源:     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采购结果公示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陈美法(首山校区7间店面)合同纠纷案重审,根据《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闽农院综〔2021〕100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因项目专业性和时间紧迫性采用会议研究决定的方式采购。经资产管理审计处处务会议研究,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该项目由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承担。

公示期:20223月11日至2022年3月14日。

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采购监督小组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38510371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审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