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班在我校举办

来源:     时间:2018-08-15     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合作制定的《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合作框架协议任务分工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班于2018年8月12—18日在我校举办。8月13日上午8:30,开班仪式在我校首山校区教学楼404多媒体教室举行。福建省农业厅科教处许惠霖处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农经与法规处韦军调研员、我校严挺文副校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经站合作科马莉莉副科长等出席了开班式,开班式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余志雄院长主持。
 开班式上,严挺文副校长对来自宁夏的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培训新型农民的有利条件;福建省农业厅科教处处长许惠霖强调了闽宁协作的内容和意义,介绍了我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概况;宁夏农牧厅农经与法规处调研员韦军对参训学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期培训班共有学员50名,培训的内容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政策法律、发展经验、发展趋势、规范化管理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等。
 开班式结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杨明红副厅长等一行赶赴培训现场,对学员们提出学习要求,希望学员们学有所成,为振兴乡村经济发挥应有的作用。(继续教育学院供稿)
 
 
开班式现场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杨明红副厅长给学员讲话
 
 
培训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