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09 点击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育人的作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和积极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现将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6月底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6届毕业班)。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3)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勤奋刻苦,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业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茅,单项成绩较突出,学习成绩要在班级或本专业排名前20%。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或本专业排名前20%。
(5)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乐于助人,勇于同违法乱纪等不良现象做斗争。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
2、有下列情况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1)受院、系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单科成绩有不及格或无故缺考者;
(3)吸烟、喝酒、破坏公物及与同学打架者;
(4)在班级影响不良者;
(5)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者;
(6)系部组织卫生检查有3次以上“脏、乱、差”的宿舍,经检查小组认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此人不得推荐。
(7)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3)担任班委(团支委)及其以上干部或经学生处、团委批准的社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满1学年者。
(4)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勤奋刻苦、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主动承担院、系或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是老师的得力帮手,学习成绩要在班级或本专业排名前30%。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要在班级或本专业排名前30%。
(6)经系部组织卫生检查有3次以上被认定为“优秀”的宿舍,该宿舍的学生干部可予优先推荐。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受院、系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单科成绩有不及格或无故缺考者;
(3)对工作不负责,欺上瞒下,无故迟到、早退、旷操、旷课者;
(4)工作中有明显失误者;
(5)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者;
(6)吸烟、喝酒、破坏公物者及与同学打架者;
(7)不严于律己,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能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卫生;班级学生宿舍有2间次被院、系评为“文明宿舍”。
5.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学生体育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本年度班级没有受处分的学生。
三、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情况
系   别
2014、2015级学生人数
先进班集体  (全系班级数的8%)
三好学生
(全系学生数的8﹪)
优秀学生干部
(全系学生数的4﹪)
生物技术系
395
1
32
16
动物科学系
350
1
28
14
园艺园林系
1040
2
83
42
经济管理系
1345
3
108
54
信息技术系
520
2
42
21
公共教学部
207
1
17
8
软件学院
229
1
18
9
通信学院
81
0
6
3
合 计
3659
10
334
167
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可以分别增加至10%和6%,学风班风较差的班级可下调至6%和2%。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系学生工作小组领导下认真部署,要注重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三好学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分别由院、系(部)民主推荐产生;学院两委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由院团委组织推荐,按学院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评选。
3.各系(部)要在11月初组织评选推荐,推荐名单须按程序在本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0日前报学生处,同时报送《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书面材料约1000字)。经学生处审核后,对于符合评选条件的(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名额退回各系),在学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领导审批。
五、总结和表彰
明年5月召开全院总结表彰大会,并通过广播、报刊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院先进班集体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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