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1-09-16 点击数:

关于表彰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的决定
 
各系(部):
根据《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闽农高职人〔2007〕21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关于开展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评选及福建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农高职教【2011】72号文要求,在各系推荐、教务处审核的基础上,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全院公示,院长批准。决定授予以下四位教师为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
吴昌标、范金旺、黄晓梅、钟诚
特此决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学名师  评选  决定
抄送:院领导、各处室、存档(2)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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