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全院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为做好2024年福建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成果要求

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四、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理念先进,符合教育规律、办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取得的成效可验证。

(二)具有实践性。成果要体现学院行为,须经学院立项并有2年及以上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立项、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成果申报时间。

(三)具有示范性。成果在本领域取得较高认同度,提供的方案、模式、标准等具有推广辐射价值。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署名不超过8人,鼓励以单位或团队名义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含参加)一项。

(五)2017年以后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领域、内容、主要成员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五、评审名额及申报程序

(一)评审名额

2023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不超过6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不超过3项。达不到奖项条件的可空缺。

(二)申报限额和程序

实行限额申报,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限报2项,其他学院限报1项。超额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1.逐级申报。申报教学成果奖,应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教务处。申报要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2.材料审查。教务处负责对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及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六、申报材料

包括主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包括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支撑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

七、工作要求

1.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对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和师德表现过硬。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全面整合、总结、凝练多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提出创新性强、特色明显、效果好、代表本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能对学校、全省乃至全国高校起示范辐射作用的优秀成果,认真准备、总结材料,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申报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好材料目录。

3.学校将从获得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林莉),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nyjwc@163.com)。


附件:1.2023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申报书填报说明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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