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4-20 点击数:


      

一、审查同级及下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工会所属企业单位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

二、督促同级及下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

三、检查同级及下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五、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六、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和离任审计工作。

 

 

OO六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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