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15 点击数:

 

关于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量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要求,各地、各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将“精准认定”作为“精准资助”的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目前,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的省教育厅十三五规划“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立项批准号:JAS15041)研究工作,已建立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为应用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进行困难学生认定,提高精准认定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高校测评指标体系

各高校要根据量化测评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经验做法,制定适应本校需求的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测评指标体系),并制作《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参考附件2)。测评指标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实施精准认定

精准认定就是通过测评指标体系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再通过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分值,测评分值与评议分值作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测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每学年开学初,院(系)认定工作组组织学生填报《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根据学生填报信息对应测评指标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

(二)评议学生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

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评议内容参考附件3)认真进行民主评议,计算得出学生的评议得分。院(系)认定工作小组把学生的测评得分与评议得分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三)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把名单的测评得分与评议得分进行累加,算出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进行分档,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下发各院(系)。

(四)审核并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院(系)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初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对有异议的名单,应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要将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相应的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学生网上申请和提高工作效率;要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

请各高校将制定的测评指标体系、精准认定方法以及经验总结材料于10月底前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件:fjxszz@163.com,联系人:李晓征、林予佳,联系电话0591-8709139087091629

附件:1. 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2. 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3.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4. 精准认定操作程序流程图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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