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资助小贴士

作者: 时间:2018-08-31 点击数: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温馨提示

1.基本上大部分的步骤都在网络上完成, 请各位贷款同学一定要按时按程序上网进行申报、确认等手续。

2.请提醒银行经办人员,放款至学校对公账号时一定要在备注中以你们的“姓名+专业”或是“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表明该笔贷款为你本人的生源地贷款。目前经常出现无名无姓的生源地贷款无法核对本人情况,造成贷款到账后无法对应学费、住宿费,贷款学生在校账户仍然显示欠费。

3.请一定记住你的经办银行业务经办人的姓名和电话,方面后续遇到麻烦的时候我们进行联系和核实。

4.我们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各银行可能涉及高校的表格有以下几种,请牢牢记住,办理中请向工作人员清晰表示。国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农信社:《高校确认告知书》

5.学校的账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51008 87307 05977 7889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6.学生处咨询电话:0591-38510374

特别注意:国开行的助学贷款学生是到生源地的资助中心办理,不用到经办银行。

关于校内资助的政策

1.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2.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具体按照《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3.校内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具体按照《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执行。

4、减免学费:减免学费是资助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是针对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对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助学金等)已低于福州所在地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在校学习成绩列班级前30%的学生,学校可给予适当减收部分学费。

5.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执行。

6.勤工助学报酬:学校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具体按《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7.贫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和就业补助金: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设立求职创业补助和就业补助金,求职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2000/人;就业奖励标准为当年831日前就业的经济困难毕业生给予2000/人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为帮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具体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闽教学〔201724号)执行。

9.艰苦专业新生补助:对报名艰苦专业(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的新生设立专项补助,入学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补助标准为2000/人。

10.特困新生伙食补助:为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初伙食费和生活费问题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补助标准为一次性发放特困生500/人,省外一般贫困生300/人,省内一般贫困生200/人。

11.特困新生交通补助:为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报道入学,对于省外新生实行交通补贴,具体金额依据实际标准实报实销。

12.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补助:新疆少数民族困难资助经费是党和政府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补助。具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暂行办法》执行。

13.意外事故补助:学生遭受意外事故(如家乡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父母亡故等)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可酌情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补助最高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14.各类比赛奖励:对于参加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比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给予一定奖金奖励,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等详见《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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