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18 点击数:

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保证资助工作公正、合理和规范,让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特通知如下:
1、9月15日前,各系将系认定工作组成员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学生处。
2、10月18日前,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收集本班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家庭贫困证明(或复印件)、上学年成绩单(新生除外),并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与认定,填写认定申请表。
3、10月20日下午4:00前,辅导员(班主任)把认定材料交给系认定工作组;
4、10月24日,各系认定工作组对本系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按特困(5%)和贫困(15%)的比例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档次,在全系公示5个工作日。
5、10月31日上午11:00前,各系认定工作组将公示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班级将推荐名单、档次及相关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资料表的电子版交给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11月1日-3日,院资助办对各系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检查核实,确定名单,并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附件: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配额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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