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 时间:2020-09-15 点击数:

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充分发挥服务教学工作的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泛指学校教学楼内安装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公共教室,原则上只为教学工作提供服务。

第三条 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数字中心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多媒体教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方案,按学校审批意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数字中心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的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等技术工作;教学楼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多媒体教室基本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以及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卫处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第五条 教学科研处负责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并于排课完成后将排课情况通知现代教育数字中心。

第六条 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教室使用申请手续,并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申请表送达信息化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第七条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教师,方可单独使用多媒体教室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提前到相应的多媒体教室了解设备状况,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课件)。

2.每次使用多媒体教室前,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并严格按操作程序规范使用,发现异常情况或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多媒体教室管理室联系,不得擅自调整设备。

3.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系统或设置、修改系统的运行命令;安装软件必须提前2周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联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不得使用带病毒的应用软件。安装在计算机硬盘非C区的程序,可能会丢失,请使用者妥善保存原有程序。

4.下课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并将其放回原处,关闭电源开关。

5.凡违反上述规定3次以上(含三次)者,必须重新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三章 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 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应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管理维护好多媒体教室,热情、主动为教师排忧解难,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员应掌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操作、维护多媒体设备正常运行。为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排除常见的运行故障,对一时不能排除的故障,要迅速调整教室,妥善安排处理。

第九条 教学楼物业管理人员课后应做好教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好教室的门窗开关、安全巡查等工作。

第十条 学生上课或自习时,应爱惜教室内环境卫生,维护设备与公共设施安全,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大声喧哗、不携带早餐或零食,不在投影幕布上涂划,不随意操作电脑、功放等设备或上网,若造成设备系统损坏,将按学校有关文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章 多媒体教室的维护与维修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多媒体教室建设和使用情况保证每年的设备维修与维护的投入,列入年度预算(包括大额维修品维护经费和常规维护经费等)并由财务处管理。

第十二条 遇到设备故障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数字中心负责进行现场维护、排除故障,并填写维修维护记录。

第五章 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发生损坏,信息化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迅速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丢失,教学楼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迅速查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凡属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处。

第十五条 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大小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现代教育数字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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