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1 点击数:

闽农高职教2018178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标志性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处(室、中心、馆):

    201867日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612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标志性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教科研事业和科技文化活动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参与教科研和科技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的教科研业绩,鼓励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标志性教科研奖励,是指学校对教职工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科技文化活动中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奖励,是在学校各类教科研奖励之后的再奖励。包括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出版专著和教材、专利、研究咨询报告、教科研项目、教学成果、指导学生竞赛、教师个人或团体参加专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标志性成果。其他方面的奖励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标志性教科研奖励必须是本校教职工取得或参与取得的冠有本校名称的成果。未冠有本校名称的成果、非本校教职工不得申报奖励。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四条 认定标准和奖励标准

类别

等级

奖励金额

科研成果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奖

特等奖

50万元

一等奖

30万元

二等奖

20万元

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

福建省科学进步奖

一等奖

10万元

论文

ScienceNature等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20万元/

在期刊上发表,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引文索引(EI)收录

2万元/

专利

国际发明专利

5万元/

国内发明专利

2万元/

专著编著、译著

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20-30万字

2万元/

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3050万字

3万元/

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50万字以上

4万元/

课题项目

纵向课题项目

国家级及教育部项目

15万以上)

到账经费12%,结题后奖励。按学校科研类奖励办法,不适用本办法进行重复奖励。

教研项目

国家级

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教学资源库等)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6万元/

教材

国家规划教材

第一主编

10/千字

技术标准

被国家采纳

2万元

被省级政府采用

1万元

研究咨询报告

被中央部委、省级政府采用

1万元

教学成果

国家级

特等奖

20万元

一等奖

10万元

二等奖

5万元

省级

特等奖

2万元

指导学生竞赛

1.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

2.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

3.政府行政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其他类别竞赛一等奖。

5万元

教师个人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2万元

二等奖

1.5万元

有关

说明

其他重大获奖和文体艺术类赛事获奖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三章  附 则

第五条 以上所有标志性成果奖励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汇总、统计;由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形式审查,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奖励。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参照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重大获奖和文体艺术类赛事获奖进行论证并表决,单项表决结果须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票数,方为通过。

第七条 本校离退休教职工、编外聘用教职工的标志性教科研成果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第八条 相同类别项目按照最高获奖级别给予奖励,奖金不累计。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871日起施行。

第十条 下列情况不予奖励:

1)违反学校保护知识产权规定的;

2)未在学校科研处或教务处登记备案的论文、著作以及其它成果和项目;

3)有产权争议、署名争议的成果。

第十一条 被SCISSCIEI等收录论文均以当年检索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以上标志性教科研奖励,每年年底登记一次,次年年初公示后实施奖励。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6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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