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出相关规定
(一)适用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2025级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不含五年一贯制、中职推荐免试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出至其他二级学院专业需遵守本规定及接收学院细则。
(二)申请条件
1.基础条件:已在本院专业报到注册,学籍状态正常(非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无违纪记录、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达退学条件;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2.限制情形: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转出申请:
(1)未报到注册或学籍状态不正常;
(2)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或应予退学/开除学;
(3)学院在当年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4)无正当理由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三)办理流程
1.学生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填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书、技能证书等),提交至本院教务办;
2.本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核查学籍状态、违纪记录、申请理由合理性,签署转出意见后,由教务办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接收学院;
3.学生需配合接收学院完成考核,若通过,按规定时间到转出学院教务办领取《转专业通知单》,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二、转入相关规定
(一)适用对象
申请转入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的其他二级学院2025级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不含五年一贯制、高职本科贯通、中职推荐免试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基础条件:已在原专业报到注册,学籍状态正常;无违纪记录,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转过专业;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学习基本素养,无妨碍学习的疾病/情形。
2.优先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
(1)参军退役复学,且转入专业与服役经历、职业规划相关;
(2)有会计初级、电子商务师等相关技能证书/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三)考核与流程
1.考核方式:材料审核(30分,学业成绩、证书等)+综合面试(70分,考专业认知、学习动机、表达能力、专业潜力);
2.办理流程:
(1)转出学院教务办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向本学院教务办提交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本院复核材料,确定考核名单并通知学生本人,于2026年1月3日后进行考核面试;
(3)3-5个工作日内核算成绩,确定拟转入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批;
(4)审批通过后,学生按规定领取《转专业通知单》,到本院报到,本院明确补修课程要求,办理班级编制、学籍变更。
三、共性要求
1.学生仅能转一次专业;
2.转专业审批通过后,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或变更转入专业;
3.转专业学生需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分,原专业课程由接收学院认定(相同/相近课程认学分,差异课程补修);
4.全院转出转入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陈老师0591-38728023
梁老师0591-38728023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