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5号关于印发学院工会福利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15 点击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闽农院工2021〕5

               

关于印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福利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分工会

现将《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福利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20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物品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工会物品采购管理,规范物品采购行为,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工会、各基层工会使用工会经费为会员采购慰问品、纪念品、奖品等物品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物品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物品采购根据工会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执行,每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需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

第二章  采购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涉及全校工会会员物品由校工会负责采购。校工会成立由校工会、基层工会、资产管理审计处、计财处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校工会福利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物品采购工作组。

基层工会物品由基层工会负责采购。基层工会成立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会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物品采购工作组。

物品采购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学校工会福利政策;

2.制订物品采购工作方案;

3.落实学校工会物品采购计划;

4.研究并处理物品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采购程序

第六条  采购主要方式:比价,集体研究推荐,投票。

第七条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通过比价方式在大卖场采购;若无法在大卖场采购,则通过询价方式在供应商处采购。

第八条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万元—5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以集体研究推荐或投票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体研究推荐流程:

校工会根据需求,制订物品采购工作方案。采购工作方案需明确采购需求,报物品采购工作组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物品采购工作组按照调研情况推荐不少于3家供应商。

校工会组织采购评审推荐会。会议成员由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基层会主席和校工会会员代表等组成不少于9人的单数人数的采购评审小组。采购评审小组根据采购工作方案以集体研究的方式推荐拟成交供应商。若存在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投票流程

若采购单一物品(如生日蛋糕),校工会根据需求制订物品采购工作方案。采购工作方案需明确采购需求,和推荐供应商报物品采购工作组审议。

审议通过后,邀请全校工会会员进行投票,票高者确定为拟成交供应商。

第九条  拟成交供应商报校工会主席同意,并进行1个工作日公示。

第十条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按照学校采购相关规定,以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  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校工会按流程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学校对口帮扶地区的农副土特产品采购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第十三条  物品采购应做到公开透明,按照“全程留痕、可追溯”的要求,对采购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包括调研记录、报价文件、决策记录、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及时做好立卷归档以备核查。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1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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