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解读暨资产清查推进会

作者: 时间:2021-12-16 点击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解读暨资产清查推进会

为有效规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管理,更好的解决学院资产账账、账实问题,并为各二级单位提供固有资产管理及采购业务等方面的指导,1216日上午资产管理审计处分别在创业大讲坛及闽台楼605会议室举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解读会、资产清查推进会,各部门综合科科长,各二级学院党政办主任、各二级单位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参会,纪委陈坛春书记、严挺文副院长到会指导。

会上,资产管理审计处处长黄晓梅解读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并就学院现阶段国有资产管理与资产清查存在的情况与问题与各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探讨资产管理及资产清查的相关难点及关键点。

同时,资产管理审计处副处长顾榕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立项)审批,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程序,工程类项目采购程序四个方面为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二级单位讲解采购的前期、过程、验收等环节对《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做了较为详实的解读,并对与会人员现场提问做了相应解答,为与会人员下一步做好项目采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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