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开展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22 点击数:

闽农高职学2018〕190号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深化开展高校资助育人“三行”

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深化开展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2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转发< 福建省高校“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农高职学〔2017〕188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订< “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农高职学〔2018〕20号)要求组织本学院学生积极参加。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各二级学院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应主动参加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承担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二、活动开展

(一)金融知识校园行

 2018年9月、10月在我校集中开展,根据本校教学计划安排情况,择定12月作为全校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月。

(二)资助政策乡村行

为便于为学生宣传员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从2018年秋季起,“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时间改为:

暑假:每年7月5日至7月30日;

寒假:每年春节假期前一周至春节假期结束。

学生宣传员由各二级学院推荐、选拔,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培训和考核。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无需参加选拔,可直接进入培训和考核环节。各二级学院应于每年6月20日前完成推荐、选拔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选拔后一周内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家校关怀万里行

各二级学院按照《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订< “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农高职学〔2018〕20号)要求,根据资助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家访时间。对于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灾害等情况需要启动应急救助的,要及时安排家访。

三、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

我校已将“三行”教育活动列入资助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活动详细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详见闽农高职学〔2017〕188号、闽农高职学〔2018〕20号文件。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并在活动结束后连同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媒体报道等上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联系人:陈虹,电话:38510374,邮箱:1365396629@qq.com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6月21日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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