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闽教助〔2012〕2号

作者: 时间:2012-04-11 点击数: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助〔20122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校,各省属中职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领域不断延伸,资助标准不断提高。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1年全省财政安排学生资助资金总额9.8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6.5万人次,累计发放生源地和就学地信用助学贷款7.1亿元,获贷学生7.5万人次,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129,刘延东国务委员视察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作重要讲话。根据刘延东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力度。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要认识到资助政策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的社会影响,统一思想认识,指定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资助宣传工作专项计划,创新开展各项工作。

二、抓住资助宣传重点,树立受助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各地在抓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的同时,要重点宣传资助政策成效。要深入挖掘各级各类学校受助学生典型,通过征文、事迹汇编、宣讲、评先评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身边真实典型事例激励引导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立志成长。

三、把握资助宣传节点,营造全社会关爱支持的氛围。党的十八大今年将要召开,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前后是宣传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成效的关键节点,容易引起社会关注,各地要在这两个关键节点加大宣传强度,提高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资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资助宣传机制,提升资助政策成效宣传效果。我省将建立资助工作简报和重大事项专报制度,把资助宣传工作纳入资助工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并适时予以评优表彰。各单位通过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的资助动态信息每周应不少于1次,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每月应不少于1次,资助重大事项要及时专报。每年12月下旬应报送本单位资助宣传工作年度总结和下年度计划。

五、调动各种宣传资源,确保资助宣传工作持续开展。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是常用的宣传媒体。要重点利用电视媒体这一重要宣传资源,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推进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惠民助学成效广为乐见、深入民心。

六、加强资助理论研讨,促进资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省拟依托省高教学会资助分会、省教育科研所等单位开展全省学生资助理论研讨工作,努力将优秀课题纳入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组织论文撰写、评审及汇编出版,深化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理论研究和创新,促进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促进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七、组建通讯报道队伍,推动资助宣传工作全面开展。各单位要推选1名文笔较好、工作积极的人员作为资助工作通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资助宣传报道工作。要求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网络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文字表达能力,能积极主动参与学生资助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我省拟建立资助宣传工作制度,并从资助工作通讯员中遴选8-10人组建省级资助工作宣传报道组,在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下,统筹组织全省学生资助宣传报道工作。

八、创新资助宣传方式,鼓励倡导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各地宣传形式要生动活泼,要创新开展资助公益广告制作比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事迹评选、征文比赛等一系列活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广泛开展资助宣传活动,扩大资助惠民育人成果,提高受资助学生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回报社会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九、畅通信息来源渠道,探索建设资助工作宣传阵地。全省拟构建从学校到县(市、区)、市、省、中央自下而上的五级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来源渠道,积极推进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资助网站建设,加快全省资助工作即时通信(Instant Messenger)系统开发应用。同时将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探索创办具有CN刊号的资助管理工作期刊,为广大资助工作者开展资助政策宣传、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长期稳定的宣传阵地。

十、开通资助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投诉。各单位应设立学生资助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咨询和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投诉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请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情况表(见附件)于33日前以传真形式(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报送我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永红

联系电话:0591-8709150787824926(传真)

电子邮箱:zhyh0595@163.com

 

附件:20  20  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

                          一二年二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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