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22-6-15)

作者: 时间:2023-04-03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强全校信息化统筹规划,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息化项目,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应用平台、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及其它等相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贯彻“需求牵引、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服务为导向,通过整体规划,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流程,促进资源共享,确保网络安全,有效实现全校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学校治理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和决策。

第五条 现代教育数字中心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论证、项目实施落实及验收等工作,做好与相关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沟通与协调以及技术服务指导。

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或明确一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按照学校总体规划及标准规范开展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负责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编制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建设需求,具体实施信息化项目申报、项目采购、合同签订、项目建设,以及应用推广、培训、维护等工作。

单位协同开展的信息化项目,由各单位协商确定的单位为项目负责单位,负责单位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负责单位开展工作。

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

第七条 为加强信息化统筹建设和优化资源配置,学校设置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支持必要、可行和合理的信息化项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需提前规划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调研,进行需求梳理,形成建设方案,并提前一年向现代教育数字中心申请纳入到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中。

对于已列入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项目,现代教育数字中心按照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所定建设进度审批;确需提前的项目,由学校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审批

第八条 信息化建设需遵循学校的相关规范、标准及安全要求,提供标准化的交互接口,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各信息应用系统的用户认证和数据交换共享,保障与学校信息化基础平台有效稳定的对接、集成和数据交换,保障与学校现有相关平台(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九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在总体规划框架下,按照“业务谁主管、项目谁建设、运维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项目建设中应切实落实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安全工作。数字化校园中的各类数据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必须确保应用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校园网及相关基础设施、网站、公共平台由现代教育数字中心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各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建设、更改、损毁、挪用,不得私接外网出口。

信息化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安全保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等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第四章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是指对学校信息化项目申报、论证、立项、采购、建设、验收、维护和服务等的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

项目建设单位向现代教育数字中心提交项目建设申报书、项目必要性论证材料、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进度安排等材料。

第十三条 项目论证

现代教育数字中心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组织信息化建设专家对拟开展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及资金合理性评审。通过后,纳入学校信息化滚动项目库。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

根据学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建设单位按学校发布的项目立项指引进行申报项目立项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当按立项计划实施项目、按进度完成项目。

(一)项目采购

批准立项的信息化项目,其申请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采购工作。

)项目建设

现代教育数字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承建方,确保项目按照学校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建设,无缝融入学校信息化整体环境,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执行。

项目建设单位要注重信息系统安全,可开展上线试运行,并多渠道组织宣传推广和用户培训,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

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信息系统具备合同中的所有功能,并由开发单位对建设单位系统维护人员完成系统维护培训,提供试运行报告,方可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需将相关文档报现代教育数字中心存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档:立项相关文件、招相关文件、操作维护手册、验收报告等;软件、系统及服务项目还需提交如下文档:需求分析报告、设计说明书、源程序(合同中同意交付的)、数据库及数据结构、使用手册(安装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用户手册)、网络及系统运行环境、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五章 运行维护

十七 对于建成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有义务进行普及、推广宣传和培训,以推动学校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

第十 建设单位负责对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运行维护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 信息化项目设置一定比例的年运维费,项目验收且免费运维服务到期后,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运维经费,以确保项目高质量的延续。

十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充分依托学校云服务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原则上不得自建服务器系统。

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现代教育数字中心有断网、关机、下线等独立处置权。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由项目建设单位解决。

第二十 如果信息系统不再提供业务服务,其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现代教育数字中心,关停相应服务器回收计算资源。

信息化项目达到使用年限,且不能满足新的改革、业务发展和技术革新要求,需要停止使用或者永久关闭时,项目建设单位向现代教育数字中心申请结束该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相关的应用备份和数据备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现代教育数字中心负责解释。

附: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图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教育数字中心©版权所有 2007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