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4-07-09 点击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保证学院安全稳定正常运行,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实行新的值班管理办法。

一、值班类别:

1、院领导带班:由院级领导参与,负责牵头协调检查全院值班情况,处理值班过程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2、系部值班:由系部领导、辅导员、专任教师参与,负责处理和上报本系部值班过程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3、图书馆值班: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参与,负责维持图书馆正常运转,为师生提供图书借阅服务。

4、后勤值班:包括水电值班、医务室值班、应急用车值班,负责处理和上报全院水电供应与使用、师生身体健康等方面突发事件。

5、保卫值班:由保卫科人员参与,负责处置与上报学院安全稳定方面突发事件。

二、值班时间:

周内值班下午4:10—次日上午8:30(每天计为1个班次);周末值班从周五下午4:10—周一上午8:30(计为5个班次)。

三、值班人员配备:

1、周内值班:每班次配备院级带班领导1名、系部值班2名(其中系领导1名,辅导员1名,经管系增加1名辅导员)、图书馆值班2名、水电值班1名、医务室值班1名、应急用车值班1名、保卫值班1名。

2、周末值班:院级带班领导1名、图书馆值班2名、水电值班1名、医务室值班1名、应急用车值班1名、保卫值班1名。院部周末值班安排系部或学生处领导带班1名、辅导员2名;首山校区安排系领导1名、辅导员1名。

3、各类值班分别由办公室、系部、后勤处、图书馆、学生处负责安排。每月值班人员安排情况由各相关部门提前上报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公示。

四、值班职责:

1、值班人员须住校在岗,保证个人通讯畅通;

2、接待来信来访,热情耐心回答问题,认真听取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3、维持学院正常秩序,处理突发事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即时启动相关处置预案;

4、院领导带班和系部值班应认真做好晚间巡查工作。一是到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归宿情况;二是值班员应在各楼层巡查,督促学生及时就寝,纠正不良现象。三是督促保卫人员及护校队员加强校园巡查。发现违纪现象必须当场纠正,并对违纪情况和人员及处理结果做好详细记录,严重事项及时报分管校领导。

5、如实记录值班情况,有重大事项向校领导直接反映。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要做好指模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辅导员必须在指定寝室就寝;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范围巡查或候岗;

2、值班人员必须保证个人通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须保持与带班领导及其它值班人员联系,并告知所处位置;

3、值班期间发生或发现重大问题要采取认真负责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值班人员名单一经公布,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调班、代班按缺班处理。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调班工作:提前填交调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六、考核奖罚规定:

1、值班补贴:值班人员每班次补贴40元(中层带班50元、院级带班60元);法定节假日值班每班次补贴50元(中层带班60元、院级带班70元)。值班人员补贴由各部门按月统计公示,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核发。

2、违反值班纪律者,当日值班补贴取消,并扣当月绩效工资50元;缺班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

3、对值班期间因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情节予以追究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并依据情节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4、值班工作是学院工作需要,也是各岗位相应职责,不参与值班或不服从值班安排者视为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学院可低聘或解聘,值班人员的表现纳入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

本办法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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