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学院文明处室和文明系部考核评比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2-16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0年学院文明处室和

文明系部考核评比的通知

各部门:

学院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以来,全院师生员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掀起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热潮。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学院创建工作的新局面,院党委决定开展文明处室、文明系部考核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建设,以服务师生员工,奉献学院、社会为宗旨,以尽职尽责、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练职业技能,树文明新风为主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员工、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着力于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全院各处室、系部(中心、馆)均应参加考评,通过考评,评选产生文明处室、文明系部。基本条件是:

1、班子务实创新,领导坚强有力。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品格高尚。

3、加强队伍建设,团队精神好。

4、坚持科学发展与创新,工作业绩显著。

5、以人为本,作风优良。

6、内部管理有序,形象优良。

7、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工作达标。

8、工作作风扎实,管理服务质量高。

9、文化建设活跃,师生员工素质高。

10、拓展宣传工作平台,形式多样。

三、考评办法和要求:

学院文明单位评选与当年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统筹进行。由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依照《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处室(系部)评估标准》和各部门职责,对学院各部门进行考评,此次考评将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结合起来,重点考核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考评结果报学院党委,评选出文明处室1个、文明系部1个。文明处室(系部)将在全院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要求各部门根据《评估标准》做好资料建档工作,按照二级目录建档,建档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具体。

考评时间:2011年4月1日—10日。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于明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予以公开表彰奖励;并在学院明年的各单项表彰中增加优秀指标3%。

附:1、处室考核表.doc

2、系部考评表.doc

3、文明系部处室评估标准.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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