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示范校项目建设时间已经过半,为迎接下阶段的中期检查做好充分准备,示范办将组织检查工作组在10月份开展示范校建设项目2013年第三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资料汇总统计工作
各项目组务必根据之前检查的反馈意见整改、完善好建设项目资料,不仅要形成系统的、规范的建档资料,更要注重创新、特色成果的体现。各项目组要根据建设任务书和验收目录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同时要求各项目组在12月份完成成果统计工作,成果统计要求参见示范校建设群共享资料“示范校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
二、各职能处室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根据本次检查有关事项,各职能处室与各系沟通后正式开展成果收集工作。各职能处室要根据“示范校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指导各系完成成果统计工作,并在此期间不定期的对各系工作进行指导、抽查。
三、完善建设项目经费使用制度
各项目组必须完善经费使用制度,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申请(含经费预算)”——“经费审批”——“成果提交”等程序使用项目经费,规范审批手续,避免经费的浪费和不当使用。
请各项目组务必根据以上要求做好备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示范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