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收费院长公告

来源:     时间:2014-06-19     浏览次数:

闽农高职财〔2014〕138号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秋季收费院长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精神,2014年秋季,本校对在校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材代办费。教材代办费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时结算”的原则,按学期进行结算,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毕业离校前予以清退。
    现将2014-2015学年学生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1.学费:高职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三年制软件高职9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院部2号、4号、5号、6号楼1100元/生.学年;院部8号、新4号楼900元/生.学年,院部3号、9号楼6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500元/生.学年。
3.教材代办费: 2012级学生200元/生.学年, 2013级、2014级学生500元/生.学年。
备注:经济管理系2012级学生,计算机通讯1201班、园艺1201班、畜牧兽医1201班、1202班、1203班学生,住宿费、教材费不收取。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