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1年高职扩招“退役军人”人才培养泉州地区合作办学院校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

为深化我校高职扩招“退役军人”人才培养专项工作,结合实际,扩大校校合作以及联合培养,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现将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关于高职扩招“退役军人”人才联合培养遴选泉州地区合作办学院校进行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对口院校参加遴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等六部委发布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通知精神,有效落实高职百万扩招行动计划把做好高职扩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机遇,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努力提高退役士兵自身综合素质,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入选单位条件

1、入选单位必须地处泉州地区;

2、入选单位必须具备全日制专科学历办学资质;

三、遴选程序

1、自愿参与:入选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相关部门报名;
2、报名方式:拟申报单位负责人于2021年10月26日前须提供入选条件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报名。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琯口村龟山路116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3、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时间:2021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前申报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接收。
4、接收地址及项目联系人: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琯口村龟山路116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陈云德。电话:15280019691。
5、评审遴选:我校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业评审遴选小组进行公开评审。

四、技术服务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服务期限:三届五年

2. 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全省;

2)授课地点:泉州地区;
3)招生计划及承担教学培养任务:800人;
3. 服务内容

1)协助遴选单位开展学生招生录取、教育教学、考试组织、分类管理、政策保障等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任务;

2)协助遴选单位制定学生人才培养方案;

3)协助遴选单位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共建校园军旅文化;

4)协助遴选单位建立校内教学点,教学点由入选单位负责运营,组织开展退伍军人就读高职全日制教学实施、学生管理。

(二)服务要求

1、根据《各学期课时统计及专业课程表》进行教材采购。课程包括线上课程和线下课程,须经遴选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

1)线下课程的教材由遴选单位提供教材清单,遴选单位以班级为单位自行采购;

2)遴选单位须根据课程安排表购买线上课程为学生授课,所购买线上课程须与线下课程及所提供的教材相匹配。入选单位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遴选公告要求,按无效入选处理。

2. 师资队伍建设。入选单位聘请的人员须经遴选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聘请。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具体如下:

1)驻校团队:至少须配备4名,分别与办公室、教学管理组、学生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对接,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2)思政人员

①辅导员:校内每个系配1名辅导员;校外每个县(区)配1名总辅导员,每个区域教学点配1名辅导员;委托有关部门聘请退役军人担任,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②班主任:校内每个班级配1名班主任;校外每个教学小组(按专业分)设1名班主任;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3)保障教学正常运行的辅助人员

①办公室:专项工作人员2名;

②教学管理组:每个班级须配2名或以上;

③学生管理组:专项工作人员4名;

④后勤保障组:专项工作人员2名。

4)授课教师:根据《各学期课时统计及专业课程表》进行配置。

3. 入选单位须爱护教学场所、设备设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遴选单位的监督。

4. 如实际单一班人数少,可根据实际教学条件,在不影响教学效果的前提下,经遴选单位同意,部分课程采用合班上课。

5. 负责提供本项目授课教案、课表、试卷以及聘请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教务教学所需的教学过程材料和档案管理。

6. 负责学生高职全日制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日常管理和安全事务,保证学生安全稳定。

7. 本项目以遴选单位为主导,入选单位协助遴选单位完成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实施前均须遴选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8. 入选单位须按照《各学期课时统计及专业课程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9. 根据遴选单位的需求,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遴选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对入选单位的人员进行考核、选择。

10. 遴选单位具有督促、监督入选单位按有关劳动法规为入选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

11. 入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2. 入选单位必须听取遴选单位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3. 由遴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奖惩方案,入选单位须配合执行。

14. 入选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若出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违反工作纪律或个人身体方面等原因,入选单位须按遴选单位要求调换合格的聘用人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遴选单位或入选单位均应提前30个日历日提出调换要求。

15. 在遴选单位的服务区域内,入选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遴选单位的工作调配并配合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
   16. 本项目若因国家政策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入选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遴选单位要求并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

五、评审遴选评分标准
我校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入选单位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公

开评审,评审分值为满分10分,各项评审项目因素设置如下: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校园占地面积

10分

入选单位提供达到入选条件面积且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入选单位公章),可按以下标准得分: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得3分;20万平方米以上(含20万平方米)得6分;30万平方米以上(含30万平方米)得10分。

2、校园建筑面积

10分

入选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入选单位公章)。可按以下标准得分: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证明材料的得5分,提提供达到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证明材料的得10分,未达到入选条件面积的得0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3、教学设备总值

10分

入选单位提供达到入选条件金额且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设备分类清单并加盖入选单位公章),可按以下标准得分: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得3分;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得10分。提供未达到2500万元的得0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4、师资队伍

10分

入选单位提供达到入选条件人数(含专兼职,其中专任老师不低于总师资的三分之二)且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入选单位公章),可按以下标准得分:300人以上(含300人)得5分;350人以上(含350人)得10分;提供未达到300人的得0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5、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

20分

入选单位提供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入选单位公章),可按以下标准得分:提供一个得10分,提供两个或以上得20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6、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及双师基

10分

 

 

入选单位提供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双师基地证明材料得10分,提供二个及以上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双师基地证明材料的得20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入选单位公章)

7、相关教学经验

10分

入选单位提供一年以上高职扩招“退役军人”人才培养经验或提供国防教育基地资质证明材料的得10分,未提供证明

材料的得0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入选单位公章)

8退役军人联合培养方案

20分

入选单位需提供“退役军人”联合培养方案。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1、招生宣传方案2、学员组织管理方案3、教学方案4、实习实训方案5、就业创业管理方案;方案综合评定:一般得5分;良好得10分;优秀得20分。差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六、其他事项

除公告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公告未列明的情形,则入选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