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医生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14-08-31 点击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医生工作制度

一.对病人的态度要和蔼可亲,在询问病情时,医生有责任耐心地讲解,病员要配合治疗,以期早日康复。

二.诊病时首先询问必要的病史,仔细体格体检,避免遗漏病情特征,早诊断、早治疗。

三.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龙其是需要追踪观察的病例,应详细描写与记载。

四.遇到疑难病病例,彼此共同讨论研究,及时作妥善处理。

五.同志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团结一致做好部门工作。

六.遇到有急诊病例时应尽快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置。

七.遵守药房所制定的制度,不滥用药物,龙其是抗生素。

八.发扬爱护公物的美德,对医疗器械保管好,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周用紫外线消毒三次,防止交叉感染。

九.换药车上消毒药品应按时更换,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敷料器械定期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做到一人一副换药碗,防止交叉感染。

十.根据病情,在门诊进行清创缝合、拆线,解决病人往返医院的困难。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其它医疗机构的带药(青霉素、氨卡青霉素等)不予注射;对易致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密切观察病人注射后的反应。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器械要定时消毒、消毒液要定时更换,以保证消毒液的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定期消毒。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各种规章制度,参与药品预算及采购工作,监督药品质量。

二.定期(一至两周一次)向库房领取药品,认真查对药品数量质量,新进或暂缺药品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保证药品供应。

三.及时做好各种登记统计工作,对贵重药品和精神药品应按规定登记消耗,失效药品应填写报损,经单位有关领导签字后处理。

四.发药时应对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名、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审查后方可调配,急诊处方应先发。

五.遇有处方内容不妥等错误应与医生联系更正后调配,配方应细心谨慎,不得用手按触药品,不得估计取药。

六.发药时应严格核对,并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七.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按规定酌情延期,处方当日有效。

八.非因公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一.采购药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采购由医务人员和后勤管理处人员统一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受供药商的馈赠和折扣,对违反采购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二.遵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坚持从证照齐全的医药主渠道采购药品。以福清市协联医药公司为进药主渠道,特殊情况由学院决定。坚持从证照齐全的医药主渠道采购药品。医务人员负责药品的核价,并及时掌握市场药品价格信息,及时、准确核定药品价格。

三.采购品种按照基本用药目录执行,特殊用药需经学院审批后方可采购。

四.不向没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购药。

五.采购药品应向药品供应商索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并保存备查。

六.不合格的药品(假药、劣药、三无药品)坚决不购。

七.药品进库时,有医务专人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逐项对购进药品的名称、数量、金额、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购进日期、供药企业等核对验收无误。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可疑药品不得使用,凡发现购进假劣药品,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严禁采购和使用非治疗性药品,严禁将补药、食品、化妆品等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作为药品出售。

九.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同时,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十.购药发票和进货单须经药库保管人员签收和本所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库存药品要定期清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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