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节水节电规定

作者: 时间:2020-08-31 点击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节水节电规定

 

为使学院做到开源节流,水电使用做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电脑房等各专业教室的灯管、空调、风扇、水龙头等电器要由责任人负责使用,做到不需要时不开灯,养成人走灯关、人走水关的好习惯。

二、空调、风扇只能在需要的使用,并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时间使用。

三、教学区及宿舍区的水龙头洗衣服用水后,即关紧水阀,如有漏水要及时报修。

四、教学区及宿舍区不允许乱拉、私拉电线及私设插座。教学区及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教师、辅导员等不准在教室及宿舍内煮食物。

五、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及宿舍区的各宿舍,确因需要,需增拉电线或增设插座报后勤管理处批准,派专门人员进行设置。

六、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由各部门责任人进行检查,是否有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电灯、空调、电扇、水龙头等没有关闭,并断掉一切暂不使用部位的电源。

七、正确使用电器,按照该电器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耗电大的电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清洁。

八、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水和定时供电办法,学生处将根据季节的不同和星期的不同日期,公示具体的水电供应时段。

九、学生宿舍楼的公用电灯如路灯、走廊灯等和水龙头由该宿舍的管理员负责管理,每天应做到早、中、晚各检查一次,暂不使用的要全部关闭。

 以上各条若有违反者,除对当事责任人进行追究外,还要追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的轻重扣发当事人、专门负责人奖金),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教育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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