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4-07-04 点击数:


    
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工会
“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省直各厅局直属工会(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2014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部署,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是今年的重点任务之一。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目的要求
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工作的基础所在、活力所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但基础不牢、活力不足等现象不容忽视,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制度不落实、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在一些单位依然比较突出。因此,有必要通过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相对集中地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为推动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走前头”提供支撑。
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新一轮“三年(2014—2016年)规划”为基本遵循,以巩固、发展、提高为工作要求,着力摸清情况、整改问题、健全制度,着力加强基层工会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努力建设“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明确主要任务
(一)抓工会组建。凡依法应建立工会组织的省直单位(包括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必须组建工会,确保工会组织实现全覆盖。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厅局,应在2014年8月前完成直属工会(机关工会)的组建工作。
凡直属单位基层工会(含机关工会)超过三个的,其主管厅局级单位应成立直属工会,对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厅局级单位机关工会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直属工会合署办公。
(二)抓小组设置。基层工会应以生产、工作的行政建制(如处科室或班组)为单位设立工会小组,每个工会小组以7至30人为宜。处科室、班组会员人数较多(超过50人)的,可设立分工会委员会,每个分工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会小组。工会小组(分工会)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小组长(分工会主席、委员)。
(三)抓撤销整合。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终止、撤销的,应及时申请撤销工会组织;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在10(含)人以下的,原则上应与相关单位合并,联合建立工会委员会,或并入上级主管单位的工会;基层工会组织的撤销、整合应报省直工会批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资金、印章的清理上交和银行账户的销户手续。
(四)抓换届工作。基层工会届满之前应充分做好换届改选的筹备工作,并提前一个月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凡今年6月份前到期的基层工会,必须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换届。换届时应按规定的职级、条件等选好配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三套班子,做到“三委”成员同时推荐、同时考核、同时选举。未经批准无故延期换届的,基层工会及其主席、副主席不得参加省级荣誉的评选。
(五)抓队伍建设。凡工会“三委”成员届中因故出缺的,应及时进行补选,确保班子完整、有人办事,工会专兼职干部配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及时补齐配足。要按规定确定工会财务人员,确保人员固定、专人负责。要加强对新进工会“三委”委员、工会小组长和“职代会”、“工代会”代表的培训,直属工会每年至少应举办一期本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同时积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学习培训。
(六)抓会员管理。下决心抓好职工入会工作,确保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都成为工会会员。劳务派遣单位要首先抓好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用工单位要积极促成劳务派遣工入会,共同维护会员的的合法权益。要统一使用全国总工会新印发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闽直工会﹝2014﹞号18号文件已转发)进行会员登记,新进会员必须进行登记,原来未登记的会员必须补办登记,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对已登记老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已登记的会员要统一办理会员证(空白会员证可到省直工会免费领取)。要建立健全基层工会会员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及时更新、规范管理。要按照《工会章程》规定,做好会籍转入转出工作。
(七)抓登记开户。工会组织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未进行社团法人资格登记、未开设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应在今年内完成法人资格登记和开户工作。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省直工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已经设立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应对本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对工会各类资产、投资情况进行清理、登记,解决存在问题,实施规范管理。
(八)抓荣誉管理。对本级工会成立以来所获得的工会系统的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荣誉一览表,并收集、建立相关档案。荣誉一览表应抄送上级主管厅局直属工会(机关工会)。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先进人物的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他们享有的各项待遇。
(九)抓制度落实。着眼于提高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换届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经费收支管理等基本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已经无效要予以废止,需要完善的要及时修订,该新建的尽快制定,可以创新的要大胆创新,不断构建配套、管用的制度体系。
(十)抓建家工作。全面推进合格、先进、模范等不同层级的职工之家(小家)的创建活动,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基层工会,必须开展创建省直机关合格职工之家活动,做到“有工会小组、有按时换届、有完整班子、有会籍管理、有法人资格、有独立账户、有正常活动、有规章制度”。今后凡成立三年以上但未达到合格职工之家要求的,其工会及工会主席不能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要大力推进工会小组争创模范(先进)职工小家活动,并与争创工人先锋号等活动结合起来,力争一个小组一个特色项目。已经达到合格职工之家要求的,要积极争创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和全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力求一个工会一个品牌。
三、务实组织实施
开展 “组织建设年”活动,是夯实工会工作基础、激发基层活力、发挥工会作用的重要措施,工作量大、意义更大。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以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认真学习、查找问题。各基层工会要组织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女工委等“三委”委员认真学习《工会法》、《工会章程》等法律政策,明确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掌握相关量化指标和硬性规定。在此基础上,对本级工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围绕组织建设年“十个抓”的任务,逐项对照、摸清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为有针对性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奠定基础。省直工会将编印《基层工会工作文件选编》,为基层工会的学习、对照提供方便;举办基层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基层工会主席进行轮训。
2、制定方案、有序整改。各基层工会要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形成具体整改方案。方案要明确工作要求、任务项目、职责分工、落实时间,促进整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推进,确保“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督促指导、促进落实。厅局级单位的直属工会、机关工会在抓实本级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同时,要深入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调研,指导他们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联系片要通过召开片会、组织观摩、调研考核等方式,交流经验、研讨问题、分类督导,促进各项任务落实。省直工会将适时修订职工之家管理办法,开展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评选表彰,召开建家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对基层工会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专督查。
4、着眼今后、用好成果。各基层工会要着眼于今后工作和长远发展,用好“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成果。对调查摸底中了解到的各方面情况要注意记录在案、分类归档,并建立相对应的电子文档。要坚持边整改问题、边总结经验,已经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各基层工会要如实填写《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可从“福建机关党建网”fjdj.fjsen.com下载),并于今年10月份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直工会(电子邮箱:fjszjggh@163.com),省直工会将据此建立基层工会数据库。
 
附件: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4年6月3日
 
(此件同时在福建机关党建网发布)
附件
 
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
情况汇总表
 
表一、基本情况
工会名称
(加盖印章)
 
成立时间
 
所在联系片及工会序号
 
 
单位类型
 
上级主管厅局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表二、换届工作及队伍情况
最近一次换届时间
 
本  届
届  期
 
备注
工会干部
姓  名
党政职务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手  机
办公室电话
主  席
 
 
 
 
 
副主席
 
 
 
 
 
经审委主任
 
 
 
 
 
女工委主任
 
 
 
 
 
专职工作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
 
 
 
 
 
财务人员
 
 
 
 
 
注:不够填的,可另附表格。

 
表三、组织体系及会员情况
分工会(个)
 
工会小组(个)
 
在职职工人数
 
会员人数
 
劳务派遣工人数
 
女职工人数
 
编制外合同工人数
 
已办理会员证人数
 
参加医疗互助人数
 
 
表四、法人资格及账户管理
是否完成法人
资格登记
 
法人代表
(姓名)
 
是否开设
银行账户
 
工会经费由谁审批(姓名、职务)
 
工会投资办企业情况
 
工会拥有自有
房产情况
 
 
 
 

 
表五、建立健全制度情况
每年召开职工大会次数
 
职代会代表人数
 
每年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次数
 
会员代表人数
 
每年组织会员
评家次数
 
何年何月被评为哪级
职工之家(填最高荣誉)
 
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列出制度名称)
 
建立的其他制度
(列出制度名称)
 
 
表六、获得各项荣誉情况
获奖集体、个人
荣誉名称
获奖时间
备  注
 
 
 
 
 
 
 
 
 
 
 
 
 
 
 
 
 
 
 
 
 
 
 
 
 
 
 
 
说明:不够填的,可另附表格;获奖个人请填明姓名、单位部室与职务
 

表七、整改工作
已经整改的项目
 
计划整改的项目
 
 
填报人及手机:            填报时间:       工会主席签名:
 
填表说明:
1、
本表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寄送到省直工会组织部,并将电子文档发至:fjszjggh@163.com
 
 
2、
务请按闽直工会〔2013〕18号文件填写所在联系片及工会序号。如省委办公厅机关工会所在联系片及工会序号应填写为“1—1”,请以此类推填写。近期新增基层 ,只埴写主管要局及其所在的联系片;
 
 
3、
“单位类型”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
 
 
4、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审委、女工委主任及财务人员为专职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5、
本表各个项目请如实填写,没有对应内容的栏目可以不填;
 
 
6、
填表时遇到不明确事项,可向省直工会刘华开同志咨询,电话:87614478,13960826861;
 
 
7、
本表可从“福建机关党建网”( fjdj.fjsen.com)上下载。
 
 
 
 
 
 
 
 
 
 
 
 
 
 
 
 
 
 
 
 
抄送: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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