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专门工作小组的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4-25 点击数:


      

1、教学教改小组

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教学科研工作的政策和学院的规定,严格按规定行使职权。

    ②审议学院及教务部门准备提交教代会讨论的教学方面的议案。

    ③收集整理教职工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作为教代会修改议案、决议、决定的依据。

    ④对教代会作出的教学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教代会报告。

    ⑤保持与教学部门的经常联系,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⑥根据需要,向教代会或联席会报告工作。

    ⑦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福利工作小组

    ①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②审议学院及相关部门准备提交教代会讨论的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议案。

    ③收集整理教职工对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作为教代会修改议案、决议、决定的依据。

    ④对教代会做出的生活福利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提案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向学校行政反映。

    ⑤根据需要,向教代会或联席会报告工作。

    ⑥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参与教职工福利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

    ⑦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3、评议工作小组

  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实事求是,遵守干部工作规定,依法参与干部监督。

②负责组织对领导班子,进行一年一次的评议和测评工作;

  ③安排领导班子在教代会上,就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国法情况,教育教学管理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情况作述职报告;

    ④组织教代会代表对述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⑤组织教代会代表采取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⑥整理教代会代表的评议意见以及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建议,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代会主席团,经主席团同意后,报送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教代会代表和被评议的领导干部反馈。

   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4、提案工作小组

    ①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规,依法履行职责。

    ②负责教代会代表提案的收集、登记、分类、整理。

    ③负责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填写提案处理表,送交校长处理。

    ④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⑤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

    ⑥向教代会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情况和上次教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

    ⑦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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